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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的伤害是否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

2024-06-13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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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试用期期间的伤害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工伤认定申请所需备齐的材料主要包括劳动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一、试用期期间的伤害是否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

  试用期受伤算工伤。因为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是处于试用期也适用工伤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所需备齐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期间认定工伤

  三、工伤认定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赔偿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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