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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法院如何确定自己是否有管辖权

2023-12-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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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诉讼中法院确定自己有管辖权的方法根据案情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一般民事诉讼是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的,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民事诉讼中法院如何确定自己是否有管辖权

  根据案情事实和法律规定,选择可以起诉的法院。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候提出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在答辩期提出,《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可见,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民事诉讼管辖权

  三、民事诉讼中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怎样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规定如下: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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