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
1.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被判刑会留下案底。
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