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配偶欠债是否存在法定义务进行还款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配偶还款。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属于个人债务没有义务进行还款。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不能,就算是执行共同房产的,也是执行的是共同房产中属于欠债一方的个人部分。但财产是生活必需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