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物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物业服务的时间,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续订合同的意图,物业合同自然终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
2.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其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物管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细化、量化且可供考核;
3.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取是否合理;
4.明确协议中约定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事项;
5.协议终止和解除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6.双方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未取得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无权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还需要确定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一般而言资质等级越高,其专业人员越多,资本实力越雄厚,服务水平越高,管理规模越大。
找法网提醒您,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物业服务合同的其他订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