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要点是: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劳动报酬;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认定一般需要45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 。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可参考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