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还可以是: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等。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如果劳动仲裁的请求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来讲是应该继续上班的,若是劳动者不去上班,公司会按旷工处理。反之,劳动仲裁的请求中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继续去上班。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