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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2023-11-07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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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协议中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全部的清偿义务,若是共同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的,则剩余部分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配偿还,分配后再以个人财产继续清偿。

  一、离婚协议中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协议离婚债务按如下方式处理:涉及共同债务的部分,一般应当共同清偿,个人债务由本人清偿,离婚协议书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债务诉讼期限规定

  夫妻债务诉讼期限规定是三年。找法网提醒您,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协议共同债务

  三、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执行财产

  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包括: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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