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含义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且代位继承的范围限制在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内。
代位继承的发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找法网提醒您,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
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