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四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文物,其中相当部分是举世公认的珍宝。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不但造成文物的严重流失,而且使许多文物因失去保护而丧失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有的甚至造成文物的直接毁坏,因而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找法网提醒您,其中古文化遗址包括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包括皇帝陵墓、革命烈士墓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所谓盗掘,既不同于单纯的盗窃行为,也不同于对文物的破坏行为,它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掘取行为,其行为方式有的是秘密的,有的是明火执仗公开进行掘取;有的是单个人实施,有的则多人合伙甚至聚众实施。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一般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
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量刑幅度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