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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有哪些

2024-01-2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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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有单位应当补签,根据未签订时间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等作为证据。

  一、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有哪些

  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的,补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不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有什么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的区别如下:

  1.出具的主体不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出具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

  2.出具的时机不同: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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