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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形有什么

2023-11-0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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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董事会认为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然后由董事长主持会议,接着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并且需要有会议记录。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形有什么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形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等。

  二、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如下:

  1.提前15日通知各股东;

  2.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3.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该会议;

  4.对议决事项进行表决;

  5.制作会议记录;

  6.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记录上签名。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有什么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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