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被告人

2023-12-29 03: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行政诉讼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行政诉讼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行政诉讼中追加被告人的方法是直接向法院申请即可,行政诉讼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天内进行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后,需要在五天内向原告送达答辩状副本。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被告人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如果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第三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被告应在多长时间内答辩

  行政诉讼被告一般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中

  三、行政诉讼中如何应对被告不到庭

  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行政诉讼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505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行政诉讼律师团,我在行政诉讼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