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物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物业服务的时间,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续订合同的意图,物业合同自然终止。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找法网提醒您,物业服务合同要写的内容有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小区名称、物业管理事项、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违约责任等条款。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