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能够终止: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合同的当事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
2.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3.服务内容与质量。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4.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
5.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和会所的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收入分配办法;物业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
6.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
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过程中双方责任义务的约定。
7.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这部分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8.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用交印花税,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合同有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