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材料是指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提交的材料,民事强制执行材料如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条件申请: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具体的执行措施有: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