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需要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60天,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提出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