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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在竞业限制期间有何具体规定

2024-04-1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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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济补偿金在竞业限制期间的具体规定是单位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若是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单位在协议生效前或履行期间,放弃竞业限制要求的,需要提早一个月通知;若是当事人没有约定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在竞业限制期间有何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3.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二、竞业限制可以指定竟业单位吗

  竞业限制可指定竟业单位。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期间

  三、竞业限制期间经济补偿金没有约定可以吗

  找法网提醒您,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但依法约定了其他条款,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该协议有效。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补充关于补偿金的条款或者依法重新签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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