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注销在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办理流程是:
1.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以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且在每个申请表的最下方签上本人的姓名;
2.携带填写的表格、申请人的身份证、行驶证以及车辆的车牌照前往相关的单位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即可。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注销的查询方法如下:
1.网站查询:到当地交警的网站上进行查询,车辆注销在交警的网站上会有公告。
2.车管所:或者到当地的车管所进行查询。
正常情况下,如果想要注销车辆就必须要交车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如果想要注销机动车辆,不仅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还需要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对于这个证明,只有把车辆送到专门的回收企业内,对车架号以及发动机等进行核对,并且对车辆解体,还需要拍照留档后才会提供。
找法网提醒您,汽车注销后还能重新上牌。上牌照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