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发错货的,应承担补发、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消费者三倍。具体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消费者权益被侵犯后通过诉讼维权时,并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范围,所以是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依法需要国家赔偿的,需要最低生活保障的,抚恤金,抚养费,支付劳动报酬等等才可以进行法律援助,其中并没有包括消费问题,所以消费者并不能因为消费问题而向提出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