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主动投案是能够被认定为自首。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4.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均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2.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为交通运输安全;
3.交通肇事罪的在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过失,一般包含行为人盲目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4.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即在交通运输中违反了交规,从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他人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一般违章主要是指超速、闯红灯、逆行等情形。而特殊违章的情况下只要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并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