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因素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1.故意伤害的案件确已发生;
2.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身份;
3.故意伤害行为系犯罪嫌疑人实施;
4.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
5.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6.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7.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8.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
9.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