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自行清算的具体程序都有:
1.公司解散后,除因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由股东组成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制定清算方案;
5.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6.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股东会破产决议;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公司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会计报告;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找法网提醒您,在公司清算期间,经法院许可,公司可以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的法人资格虽未丧失,但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已受到极大的限制,它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从事一切对外活动,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各种事务。但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公司可以从事与清算活动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