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租客能享受业主部分权利,包括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等,依法对房屋及其设施享有用益物权。
找法网提醒您,物业侵犯业主权利的处理方式:
1.先进行协商;
2.当事人可以找居委会或派出所民警进行调解;
3.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
小区业主有权换物业的,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订物业合同。也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提前解聘物业公司,但须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