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补偿方式有:
1.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1.土地征用补偿:用地企业依规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村经济机构以其土地资源被征用土地导致财产损失而支出的一种补偿金。
2.青苗补偿费:用地企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地上青苗的因征收土地遭受损坏,向栽种该地上青苗的的个人和单位付款的一种赔偿花费。
3.附属物赔偿费:用地企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属物,如房子、其他设备,因征收土地被损坏而向该所在人付款的一种赔偿花费。
4.安置补助费用:用地企业对被征收土地企业安装因征收土地所产生的过剩人力资本而支出的赔偿花费。
找法网提醒,宅基地征收流程:
1.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需要征收土地,市、县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2.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
3.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并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