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1.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2.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3.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
找法网提醒,教唆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是:
1.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对象是未成年人,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