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如下算: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7.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
8.土地变更费:按土地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缴纳。
1.到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
3.受理申请后,审验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可以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一般分为四步: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