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不可以要求赔偿年终奖,被公司辞退了,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是不可以再享受到公司福利的,也就不能得到年终奖。被公司辞退,需要公司与员工工资结算完毕,工作交接完成。公司需要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年终奖属于公司对员工的福利,不属于工资中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以下行为的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员工被公司辞退最多赔偿12个月的工资,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找法网提醒您,这里所讲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