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在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当受赠人出现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签订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赠与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属于当事人自愿;
2.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赠与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赠与公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资料,赠与书;
2.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屋证、存单等;
3.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认可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4.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人员认可赠与的书面意见;
5.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准许赠与的文件;
6.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