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如下:
1.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2.赠与合同未经公证;
3.赠与合同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签订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赠与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属于当事人自愿;
2.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赠与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撤销的行使是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法定其他事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