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这是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依据。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应当自义务人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其它。
1.如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2.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3.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也可以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4.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可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1.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查控的被执行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过程。
2.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得到执行,取决于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即有无财产可供执行。
3.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穷尽执行程序,仍然没有执行到位,此属于市场交易风险的体现,后果应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4.因此,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时应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财产状况,并及时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
强制执行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也存在诸多挑战。如果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不妨寻求找法网的帮助。让我们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