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
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方式如下: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合同备案,也可以通过去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备案。其中网络合同备案是指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有:
1.主体平等。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合同自由。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
3.权利义务公平对等。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相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4.诚实信用。诚实信用,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