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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建厂房的解读与要求

2023-10-2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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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建厂房的解读与要求是当事人需要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建筑、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有乡企业用地、乡村公共设施等。

  一、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建厂房的解读与要求

  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建厂房的解读与要求如下:

  1.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建筑

  虽然法律规定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但法律并未规定限制农村房屋的租赁。企业可以通过租赁集体土地上已有的房屋满足生产经营场地的需要。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条件是,已有的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是通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取得的。

  2.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适用于需要解决用地问题的企业会面临解决整个企业的行业转化、债权债务重组等一系列其他问题,而对于需要取得大面积土地用于长久生产经营,并需要兴建大批厂房的企业,建议企业从源头开始按照相应规定程序拿地,以避免因为合同无效等情形造成企业损失。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类包括:

  1.乡(镇)企业用地;

  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3.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集体建设用地

  三、集体用地地上建筑物属于违建吗

  集体用地上建筑物已履行法定登记的不属于违建,未经审批的属于违建。找法网提醒您,违建是指非法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的建筑物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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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与普通建设用地有何不同?
法律分析: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以前的政策,宅基地只能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住房,是不能用作它用的。乡镇企业建厂应申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公共设施可申请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九条 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十条 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 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 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符合规划。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 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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