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是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最新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否则请求减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的,当予以增加。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找法网提醒您,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2.建设工程合同为诺成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