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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哺乳假的规定要求

2023-11-02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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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对哺乳假的规定要求是每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一个婴儿增加一小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安排加班劳动仲裁的流程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书等。

  一、国家对哺乳假的规定要求

  国家对哺乳假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为哺乳期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小时;哺乳假由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享受;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哺乳为由扣除、拖欠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哺乳期安排加班如何劳动仲裁

  哺乳期安排加班劳动仲裁流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国家规定

  三、哺乳期领导总不让按时下班怎么办

  哺乳期领导总不让按时下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强制要求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且处以罚款其他。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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