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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要约可能在哪些情况下失效

2024-06-2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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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规定要约可能会失效的情形是要约被拒绝,要约被依法撤销,承诺期限届满受邀约人无反应。要约形式有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要约需要以合同等形式发出要约。

  一、民法典规定的要约可能在哪些情况下失效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

  2.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3.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4.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5.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形式有哪些

  要约形式有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以对话或电话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采取书面形式的,要约人以合同、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地表现所载要约内容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找法网提醒,一般交易数额不大、符合交易习惯的,用口头形式要约;数额较大、不即时清结、不动产转让、涉外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失效

  三、对要约一定要承诺吗

  对要约一定要承诺,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法律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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