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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务报告罪立案标准

2023-09-04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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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隐匿财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隐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的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等。

  一、隐匿财务报告罪立案标准

  行为人隐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应当立案。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有以下情形应予立案:

  1.隐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隐匿财务报告罪

  三、如何判决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

  犯了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可能判处的刑罚是:自然人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时,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上述刑罚。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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