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满后的处理方式: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犯罪,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的,释放后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区别有:
1.实质不同。行政拘留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手段。
2.处罚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是尚未构成犯罪的对象;刑事拘留的对象则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刑拘以后家属可以请律师,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拘留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一旦被拘留,就可以尽快请律师帮忙。找法网提醒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