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的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找法网提醒您,考虑到在大多数情况下,承揽人主要依靠自己的技术和专业技能独立完成承揽工作,不受定作人的支配,承揽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时,不应要求定作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这是指定作人的指示过失责任。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约,但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在合同成立生效后承揽工作完成前提出变更或者解除的请求。
2.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定作人不对承揽人为变更、解除通知的,不能发生变更、解除的效力。
3.对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承揽人受伤医保给报销吗
承揽关系承揽人受伤,新农合不报销。外伤报销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外伤都报。不报销的有交通肇事、打架斗殴、医疗纠纷、自杀自残、工伤、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即然是帮别人干活受伤的,新农合会认定有责任方,那么是由别人赔付医疗费,新农合不再报销。
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主要工作只有在经过定作人同意的情形下才能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