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双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是:
1.支付价款;
2.验收标的物。
卖方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交付标的物;
2.交付相关单据凭证;
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否可以解除部分买卖合同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生买卖合同纠纷的,合同能否部分解除,取决于其能否分割履行,取决于违约救济是否具有可分性。
其一,合同履行的可分性。“在有一些销售合同中,如果是分批交货的情形,每一批次货物均单独结算,单独交付的,可分开履行的,那么可以就未履行的部分进行解除。
其二,违约救济的比例性。根据违约救济的比例性原则,对于可单独履行的分批次合同,如果违约处罚约定明确的情况,具有可执行性时,那么可以部分解除。
此外《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562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