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审理;如果有约定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找法网提醒您,加工承揽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等;
3.承揽方式;
4.材料的提供;
5.履行期限及其验收标准和方法;
6.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是:当事人约定以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依其约定处理;当事人未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