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满足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无权处分物权变动需要等待有权人进行追认。法定有效条件有: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等;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找法网提醒您,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是不能撤销的。《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无权处分的合同的特点是:
1.行为人实施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2.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处分了他人财产。
3.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
4.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在第三人为善意时,构成善意取得,照样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因此,无权处分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是有效的,不追认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