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处理方法如下:
1.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该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2.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或查获逃逸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找法网提醒您,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