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需要承担的关键义务是: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3.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4.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5.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找法网提醒您,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有:发包人被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被称为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