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发票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非法制造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六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营利的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发票的行为。
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刑标准是:
1.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