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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发给我明明交过税收了为什么还要交个人所得税5000

劳动纠纷
2024-04-28 18:30: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缴纳的;而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的工资总额减除相关的费用和法定的各项扣除后的余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你好,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是,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但有时候税务系统出问题亦或是单位财务出了差错,个人所得税就需要员工本人去缴纳。
  • 如果收入达到一定数额,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不是企业行为,这是国家规定的。只要超过规定的数额,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者支付的工资超过起征点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法律规定的。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营业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物业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所得,意外收入。
    1、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以纳税年度为基础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按月或者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的,依照本法规定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与个人就业或者就业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修、安装、绘图、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稿件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审查、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演出、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劳务收入。
    2、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期刊形式出版、出版作品所取得的收入。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版税收入。
    个人所得税表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格。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比。个人所得税税率由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个人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的义务。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月免征额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
    3、个人所得税税率: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营业收入,超额累进税率5%至35%(税率表附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意外所得,按比例征收20%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基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注:新个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免税及税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税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月收入减去支出5000元、专项扣除等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按月折算计算缴纳。
    费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不额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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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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