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仲裁程序为:
1.合同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机构受理其仲裁请求,并向双方送达相关文书;
3.组成仲裁庭后,对该合同纠纷开庭进行仲裁;
4.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并出具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五十三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找法网提醒,合同纠纷仲裁费用标准为: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按争议金额收取5‰,最低不少于500元。
2.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合同的仲裁条款约定是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