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以下四种情形,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内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在上述几种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以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用人单位强制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加班费按照如下规则计算: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计算公式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安排周末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代替。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的,计算公式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该时段的加班即使后期安排员工调休,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加班费,其计算公式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