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房产可通过如下方式界定:
1.以“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予以确认;
2.以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前房产证加名字与结婚后不一样。找法网提醒您,结婚前加名字的,因为还没有成立夫妻关系,所以即使加了名字,也是按照出资额享有。但婚后因为存在夫妻关系,加名字则可以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