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订立完备的书面合同,有两种补救方法:
1.双方事后可以协商补签借款合同,在凭借款合同维权。
2.如果不能补签借款合同的,可以收集保存以下相关证据,通过至法院起诉维权索偿。
(1)证人证言。
(2)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往来邮件等。
(3)书证。如银行汇款单、银行汇款记录、收条等。
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几个实际问题:
1.注意诉讼时效。
(1)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长可在二十年内随时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可到被告所在地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起诉。
3.带好上面讲到的证据。实际中往往会遇到难取证的问题,遇到欠款人恶意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问题的,应该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协助。
找法网提醒您,当甲方已经将所出借的钱款交付给借款人,并且借款人也接受其借款时,虽然甲方没有在借款协议上签字,但是双方之间已经形成借款的事实,借款人负有到期偿还债务的义务,双方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